顧名思義以汽車作為擔保品向債權人借款抵押,而原車可用,即車輛在作為抵押借款之後,依然可以讓債務人使用,增加其汽車借款之方便性。
現代的人買車時大部分都會向銀行申請借款來周轉,以免準備過多的現金防止不時之需,有鑑於此大部分的車輛也成為俗稱的”貸款車”,此種車輛因購買時已向銀行貸款,因此也由銀行辦理設定動產抵押擔保之手續,還記得在買車時銷售的業務向您代收不等的設定費嗎?這就是向監理單位辦理時所需要的規費。
因為如此當您用貸款車再向當舖或民間的融資公司借錢時也就產生了一個問題:車輛的權利人是銀行,當舖或民間的公司也就無法再一次的設定動產抵押擔保,那麼對於當舖或民間的融資公司來說,在無法設定的情形下作出借錢時,風險相對的就提高了許多,但是為了有需要的民眾能夠有票貼融資的管道,各個當舖或民間的融資公司還是能夠以各種的方式來達成民眾票貼融資的需求。
資料出處:http://www.news-soso.com/News_Detail.asp?News_ID=39461&News_Class_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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